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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快讯] 关于公开征集张家港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的公告

本帖最后由 bcbn 于 2015-5-11 13:04 编辑

关于公开征集张家港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的公告


    质量反映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,张家港市不仅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,更创造了人居环境建设和文明发展的奇迹。张家港的质量工作既有“张家港精神”的烙印,又有蓬勃发展的未来,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,进一步凝炼张家港质量文化,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,提升城市整体质量水平,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张家港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   一、征集时间
    即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。
    二、征集要求
    1.内容要紧扣城市质量发展内涵,融合全国文明城市特色,展现张家港精神时代特征,打造张家港城市质量名片。
    2.文字简洁(不超过16个字),通俗易懂,琅琅上口,便于传播。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的解释说明(不超过400字)。
    三、征集方式
    1.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可提交电子版本或纸质文本两种格式,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,作品数量不限。
    2.提交内容需包括作品、释义、作者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。
    四、奖励设置
    1.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10个。入围作品经专家组评审,选出1名录用奖。
    2.录用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,入围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(录用奖作品不再享受入围奖奖励)。
    3.若得奖作品出现两人以上的雷同,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或纸质文本邮戳时间收到的第一封作品为准。
    五、其他要求和说明
    1.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。作品内容不得与国内其他城市已经公布的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重复。
    2.一经录用,其所有权、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张家港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所有。
    3.所有参选作品均不退还,请作者自行留底。
    4.参选作品请标注“张家港市城市质量精神”字样。电子邮件请发至zjgzgk@126.com,纸质文本请寄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0号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,邮编:215600。联系人:柳一虹,电话:0512-58690066。
    5. 张家港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拥有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   

张家港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
    2015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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