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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[灌水]
殡葬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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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bcbn
时间:
2015-4-2 11:53
标题:
殡葬政策解读
张家港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
(张政办[2011]49号)
1.免费对象
(1)具有张家港市户籍的城乡居民;
(2)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、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;
(3)在张家港大中院校全日制非张家港市户籍的学生;
(4)驻张家港部队现役军人;
(5)与张家港企(事)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,并在张家港市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;
(6)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。
张家港户籍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的人员同等享受。
2.免费项目
(1)遗体接运费(200元)
(2)遗体火化费(600元)
(3)骨灰盒费(500元)
(4)消毒费(30元)
(5)需冷藏的免三天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(180元)
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人员、五保供养对象、重点优抚对象由殡仪馆免费提供普通告别厅使用。
张家港市推行
绿色殡葬实施办法
(张政民规[2014]1号)
绿色殡葬,是指遗体火化后,采用海葬、水葬、树葬、花坛葬、壁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处理骨灰的殓葬方法。
1.补贴对象
张家港市户籍居(村)民,户籍以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为准。
2.补贴种类及金额
(1)海葬 指将逝者骨灰撒向国家海洋局指定的海域,并将逝者姓名免费镌刻在海葬纪念碑上,以便亲属祭扫。逝者直系亲属(2人以内)可免费随行(海船)参加海葬活动。
(2)树葬 指“以树代墓”,即在公益性骨灰堂、埋葬地或墓区指定区域内选择一棵树,在树的四周选择一侧,将骨灰装入可降解骨灰盒埋入坑中,不立碑不做标识牌,在公益性骨灰堂、埋葬地或墓区制定的纪念碑上免费镌刻逝者姓名作为纪念,以便亲属祭扫。根据树的大小,一棵树埋设6~8穴。3年以后,此地可循环使用。
(3)花坛葬 指用花坛代替墓穴,将骨灰装入可降解骨灰盒内,埋入花坛,花坛上种植花草,不立碑不做标识牌,在公益性骨灰堂、埋葬地或墓区指定的纪念碑上免费镌刻逝者姓名作为纪念,以便亲属祭扫。3年以后,此地可循环使用。
(4)壁葬 指将骨灰盒放入墙壁排序的格位中,格位用石材板封闭,并在石材板外表面刻上死者姓名,供亲属祭扫,格位最长可免费使用20年。
(5)实施绿色殡葬补贴标准:海葬、树葬、花坛葬每例2000元,壁葬每例1000元。
3.海葬活动由苏州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。
海葬等绿色殡葬全年可接受咨询、登记。
市殡仪馆联系电话:58470244
市民政局联系电话:56728191
4.实施程序
选择绿色殡葬处置骨灰的,家属须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《张家港市绿色节地殡葬补贴审批表》,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(二)逝者的户口注销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
(三)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(四)所有法定继承人签章的指定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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